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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体已经掩埋,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,他没有急着进山洞,而是坐一块大石上,今天第一次杀人,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。
尽管他知道这一天会很快到来,但它真的到来时,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,太突然了,没有一点心理准备,尤其那个突厥人的眼睛从亮色到变成死灰的一瞬间,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怎么也难以平静。
“火长,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!”不知何时,尉迟惇来到他身旁,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,低声安慰着他。
“我没事。”
杨元庆的内心已经渐渐平静,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,已经被他的心融化,融进心血中,感到不到它的存在。
“杨思恩说得对!”
杨元庆苦笑了一下,“我若不杀他,就会被他所杀,我已经想通了。”
“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,但我并不畏惧死亡,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,我都很坦然。”
尉迟惇咬了一下嘴唇,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,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,淡淡道:“我没猜错的话,火长应该是京城贵族,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,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,对我们而言,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对于士兵,能死在战场上,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,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,给幼弟带来土地,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,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,说实话,我宁可死,也不愿伤残归乡,成为父母的累赘,生不如死。”
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,便笑了笑问他,“你家里是做什么的?还有个弟弟吗?”
“我家是世代种田,我有六个哥哥,一个姐姐,一个弟弟,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,几乎是一年死一个,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,男丁都活不过十八岁,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,所以来从军打仗,死在战场上,也能混一笔抚恤。”
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,见他表情有点惊讶,便笑了笑道:“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,我爹爹是府兵鹰奴,年纪大了,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,我便顶他的名,替他来京师戍卫,没想到战争爆发,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。”
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,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,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,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,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?
“你不怕我告发你吗?”杨元庆微微一笑。
“我知道你不会!”
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,“我觉得我会看人,第一次和你巡哨,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,你连杨大熊和刘奶...刘简都没有告,会告发我吗?”
“火长.....羊肉烤好了!”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。
“肚子饿了,走吧!”
杨元庆站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枝叶,尉迟惇站起身,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,天空上出现了猎鹰,盘旋着落下,停在尉迟惇肩上,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,便伸手摸了摸它的头。
猎鹰却调过头,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,却不是真啄,他们这一火人,除了主人外,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,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。
杨元庆笑骂道:“你这只扁毛畜生,居然敢啄我,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?”
尉迟惇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:“它对你已经很好了,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。”
“嗯!尉迟,你真名叫什么,你刚才说,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。”
“你就别问了,我叫尉迟惇,记住了?”
杨元庆快步走进森林,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腿递上,“火长,调料我已经放好。”
张锦缎是洛阳人,是洛水上的摆渡人,长得倒是挺大,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,也最无用的一个,因为他水性很好,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,所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。
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,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,打仗时照顾他一点,他儿子还小,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,他当然不想死。
杨元庆拍拍他肩膀笑道:“锦缎,以后别这样,他们看见了,又要瞧不起你,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照顾你。”
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,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,山洞里,一只整羊已经烤好,烤得金黄喷香,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,鱼鸿全身子肥胖,但水性极好,外号叫胖鱼,有一手好厨艺,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,众人洒上盐末,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。
杨元庆在啃一只羊腿,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。
“老刘,赵明胜呢?你们一起出去,他怎么没有回来?”
“我们出去就分手了,他向北,我往南,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?”
“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?”
“没有,我只闻到烤肉香味,就回来了。”
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,就在这时,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,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,就像被定身一般,随即,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,横刀出鞘,张弓搭箭,洞口处人影一闪,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,“火长,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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