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暗中,裴敏秋从睡梦中惊醒,她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,感觉房间有人,她随手推了一把身边的丈夫,却推了一个空。
“夫君,是你吗?”
“嗯!”杨元庆答应一声。
裴敏秋一颗心放下,原来是悉悉索索的声音是丈夫,“现在什么时候了,天亮了吗?”
窗户挂着厚厚的窗帘,遮住外面的光线,看不出时辰。
“你睡吧!现在时辰还早,才四更。”
裴敏秋吓一跳,这么早起来做什么?她摸到床边的火镰,点亮了蜡烛,只见杨元庆穿一身普通的士兵军服,正在弯腰穿靴,头发长长披下,若是他说话在先,乍一看,裴敏秋还以为是哪个小兵贼摸到自己房中来了。
敏秋抿嘴一笑,托着香腮望着丈夫这身打扮,不知他又动了什么念头。
“夫君,你过来!”敏秋伸出玉藕一般的手臂向他招了招。
“什么?”杨元庆穿好靴子,回头问道。
“我给你扎一下头发。”
敏秋从被子里坐了起来,她身上只穿一件抱腹小衣,露出她丰腴而又细腻如羊脂般的肌肤,她拍了拍自己身边,“坐下来!”
杨元庆在她身旁坐了下来,敏秋跪坐在床上,细心地将他头发挽起,低声在他耳边戏谑笑道:“这么晚出去,是要去当采花贼吗?”
杨元庆反手伸进她玉股间,摸索着笑道:“有你这样如花似玉的娘子,我还去当什么采花贼。”
“别....”
敏秋拉开他的手,俏脸一红,将下巴枕在他肩上,小声在他耳边道:“要么再睡一会儿?”
杨元庆克制住了心中的欲念,笑着摇摇头。
“你这个坏家伙!”
敏秋在他背上捶了一拳,娇嗔道:“那你就是想出去当采花贼,对不对?”
杨元庆笑而不语,敏秋只是和他开个玩笑,替他将头发扎了个发髻,扎牢实了,便推他一把,娇笑道:“去吧!采花贼。”
她钻进了被子里,闭上了眼睛,“嗯!还是被子里暖和,外面那么冷,只有傻子才出去。”
杨元庆轻轻在她俏脸上亲了一下,便快步出门去了,敏秋慢慢睁开眼睛,目光变得异常温柔,他知道丈夫出去做什么,今天是第一天新兵拉练,其实他应该住在军营,这是他的传统,每年这时候都要忙碌一个月。
“哎!当个总管也真不容易。”
敏秋低低叹息一声,此时,她也睡不着了,起身穿上衣服,向自己孩子房间走去。
.........
每年的十月,是丰州招募新兵的季节,丰州是实行府兵制和募兵制相结合的兵制,每个男子十八岁后都要从军,独子不从军,二子则抽一丁,父子同在军,父走子留,兄弟同在军,兄走弟留,但即使不从军,也要加入民团,从军后每月有军饷,秋末发放屯田的粮食。
丰州军的人数定制是三万人,但杨元庆自立后变成六万,今年则要猛增到十万,所以今年深秋的募兵人数是四万。
对于丰州这样有着二十余万户人口的农业大郡,朝廷的标准是六户养一兵,所以二十余万户人口养十万大军,确实是有点沉重了,好在丰州的土地肥沃,灌溉便利,拥有整个河套平原之利,因此军队也进行屯田自养,基本上能解决军粮问题,民众的负担也不是太重。
新兵入营的第一件事,便是体能训练,每天要跑五十里,连续一个月,这些士兵也都是民团,平时就有严格的训练,这种高强度的巡练,只是让他们尽快从民转化为兵。
新兵的拉练从五更不到开始,从城外的军营出发,向大利城方向奔跑,全副武装,盔甲、战刀、弓箭、盾牌、军毯,负重足有二十余斤奔跑,但并不是跑向大利城,跑到中途二十五里处,再折道返回。
漫天星光下,四万新兵分成二十队,在宽阔的驰道上奔跑,这是一道极为壮观的风景,一队队士兵队列整齐,沉默不语地奔跑,旁边的集训军官骑马跟在旁边,他们手执皮鞭,态度严厉,胆敢有躲奸耍滑者,皮鞭就会无情地抽下。
在离城五里时,一个黑影悄悄加入了队伍,紧接着十几名黑影也加入了队伍,恰好一名军官看见,他不敢吭声,他们事先得过叮嘱,假如路上有人加入拉练,不可大惊小怪。
但心中的好奇还是促使这名军官催马上前,悄悄打量那名加入队伍的黑影,借着星光,他忽然看清楚了,惊得他嘴都合不拢,穿着普通士兵军服,一样负重和士兵们跑步之人,竟然是他们的总管杨元庆。
带兵军官心中紧张到极点,怎么总管在他的队伍中出现,如果出点什么事情,他怎么交代?他担心是多余,后面十几名黑影便是杨元庆的亲兵,随时保护着他,而且这名军官也是第一次带新兵,他不知道杨元庆其实每年都会出现在新兵拉练队伍中。
杨元庆看到了他,笑着向他挥挥手,带兵军官心中生出一丝感动,他不再多言,默默地骑马跟在杨元庆旁边。
“这位小哥,祖籍是哪里人?叫什么名字?”
天色渐渐青明,众人都跑出了汗水,杨元庆一边跑,一边低声问旁边的新兵,新兵很年轻,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,他腼腆笑道:“我是长安人,名叫江小福,大哥你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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